發言人:真人 日期:10/11/2001 19:35:46
標題:Re:心聲
內容:27/9/2001 03:31:57 katie留言: 「你們有自由去做任何事, 但請不要鼓吹這種風氣。」此話有理。要將xx引入普及文化,xx本身至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:一、xx有一定程度的價值,二、xx對社會具普遍性的正面作用。即如學習電腦資訊科技,本身至少有很高的商業價值,並且對普遍社會如學術、學業、商業應用層面等非常有幫助,起了相當大的積極作用。又如小眾喜愛的中國書法,本身具怡情養性之效,具藝術欣賞價值,多見於商業應用。因此電腦資訊科技及書法早已自然成為普及文化。相反,天體或裸體又如何?是否適宜引入普及文化?它本身具有讓參加者滿足性慾的價值,但性慾是最低層次的本能需要,因此天體或裸體活動的價值不高。其次,天體或裸體活動有益於普遍社會嗎?本人看不到有此普遍正面作用,卻看見不少弊端,諸如跟普遍的人倫道德社會規範起了相當巨大的衝突,尤其對心智尚未成熟的年輕人來說,恐怕影響是弊多於利。Simon還是先修讀一下社會學、心理學等課程,對社會的形成、特點及演變,以及對人類心理運作有深入的認識,才決定貴會的路向罷。事實上,並非所有文化或次文化都宜推廣為大眾或普及文化的,你還是多點進修裝備自己,以免迷而不知路向,繼續覺得自己做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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